近日,在廣州花都炭步鎮茶塘村發現一座保存完整的清代“鄉約”,據廣東省著名文物博物專家黎顯衡說:保存狀況如此之好的清代“鄉約”應為廣東省罕見、廣州市僅見。“鄉約”,是明代實行的縣以下的民間管理組織,主要處置鄉里村民的一些糾紛、事務,但縣衙門也會賦予其一定的職能,故被人稱之為“鄉衙門”。鄉約制度至清代曾一度被廢止。
清華大學建筑學院博士張立智認為,“鄉約”建于茶塘,一可見茶塘洪圣古廟在地方信仰中的地位,二可見茶塘湯氏家族在地方政治中的統治力量。茶塘清代鄉約建筑保存較好,有較完整的記錄,為研究清代民間基層組織設置、運行提供了實證,是研究我國清代嶺南歷史文化、清代基層民間管理的重要實物資料,具有較高的歷史文物和歷史文化研究價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