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的超市里當歸、黃芪、黨參等中藥材是和山藥、大棗、山楂、枸杞子、赤小豆一起裝于超市的“自產”小袋賣的,重新包裝后,商標標貼稱謂是“茶葉”。在另外一些超市,中藥材以各種面貌出現,或者是“藥用蔬菜”,白芍、藿香、蘆薈和青菜蘿卜一起賣;或者是“花草茶”,既有檸檬皮、桂花等泡茶常用品,也有當歸、白術、魚腥草、麥冬等一般市民不太熟悉的中藥飲片。在不少超市還看到,購買這些東西的消費者還不少,很多是用來泡茶喝,或者煲湯用。記者同時注意到,無論是“品牌貨”還是“散裝品”,這些中藥材的包裝上都沒有標明使用禁忌。
超市出售的許多中藥材其性質究竟是什么呢?根據2002年發布的《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》,中藥飲片被規范成三類——既是食品又是藥品,可用于保健食品,保健食品禁用。
老百姓在超市常見的當歸、黃芪、黨參、西洋參、玫瑰花、番瀉葉等屬于其中2類。專家提醒,即使是山藥、大棗、山楂、枸杞子、赤小豆這些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中藥材也不能輕易食用。以大家所熟知的枸杞、苦丁茶或金銀花來說,本質上也是中藥材,每種中藥材都有毒副作用和使用禁忌,不加分辨而亂服也會引起副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