息錢[Tea interest] 亦稱“茶息”。
在茶葉流通中產生的凈利潤,是構成茶利的主要來源之一。①宋初榷茶,規定官給本錢,園戶向山場納茶,茶商在榷務購買茶引,這買、賣茶的差價即為息錢。各種不同品種的茶,甚至同一品種的茶在不同場務,其買賣價格也各不相同。此系宋初百年東南茶設榷時的茶息。
②北宋熙寧七年(1074)起,川陜地區實行茶馬貿易,在賣茶、買馬過程中,除去一切費用的凈利。亦稱“茶馬課息”。
③宋代福建蠟茶的買賣差價。蠟茶因品質優良,價格昂貴,長時間實行專賣,其買賣差價也稱息錢。蠟茶息錢利潤率最高,或稱“建茶息”。
④官賣給城鄉居民和銷售區出售的食茶,也有買賣差價,稱為“食茶息”或“食茶歲課”;北宋在京畿舉辦的官水磨茶,除去運輸、加工等費用外的買賣凈利,稱“水磨茶息”(水磨茶也是食茶,均為末茶,故又稱“末茶息”)。
⑤北宋晚期至南宋實行合同場法,出賣茶引獲得的凈利,稱“引息”,也是息錢。參見“茶利”。
茶息[Tea interest] 即“息錢”。
茶馬課息[Tea-horse trade interest] 見“息錢②”。
建茶息[Wax tea interest] 見“息錢③”。
食茶息[Personal-need-tea interest] 亦稱“食茶歲課”。見“息錢④”。
食茶歲課[Personal-need-tea interest] 即“食茶息”。見“息錢④”。
水磨茶息[Dust tea interest] 見“息錢④”。
末茶息[Dust tea interest] 見“息錢④”。
引息[Tea trade certification interest] 見“息錢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