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婚姻事關男女的一生幸福,所以,以大多數男女的父母來說,彩禮雖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,但更重視和更多的還是那些消災佑福的吉祥之物。茶在中國各族的彩禮中,有著特殊的意義。這一點,明人郎瑛在《七修類稿》中,有這樣一段說明:“種茶下子,不可移植,移植則不復生也,故女子受聘,謂之吃茶。又聘以茶為禮者,見其從一之義。”從字面上看,好似只講茶在婚禮中的意義,與茶葉的列入締婚彩禮無關。其實,只要稍加分析,還是能夠理出茶在婚姻禮儀中的一個發展過程的。
《七修類稿》是明代嘉靖、隆慶年間的一部作品,從中可以看到當時彩禮中的茶葉,已非像米、酒一樣,只是作為一種日常生活用品列選,而是賦予了封建婚姻中的“從一”意義,從而作為整個婚禮或彩禮的象征而存在了。這就是說,茶在中國古代的婚禮中,經歷過日常生活的“一般禮品”和代表整個婚禮、彩禮的“重要禮品”這樣兩個階段。作為生活用品的列選,如《封氏聞見記》所載:古人亦飲茶,“但不如今人溺之甚,窮日盡夜,殆成風俗”,大致最遲不會遲于這本書成書的唐代中期。至于作為首要的彩禮,俗稱“女子受聘”,謂之“吃茶”,這極有可能是宋以后的事情。因為,據查考,在唐代以前的婚禮物品中,有反映男尊女卑的東西,但沒有要求婦女“從一而終”的禮品。
宋期是中國理學或道學最興盛的時期。元朝統治者也推崇理學為“國是”,鼓吹“存天理,滅人欲”,所以,要求婦女嫁夫、“從一而終”的道德觀,不會是宋朝以前,很可能是南宋和元朝這個階段,由道學者們倡導出來的。中國古代種茶,如陸羽《茶經》所說:“凡藝而不實,植而罕茂”,由于當時受科學技術水平的限制,一般認為茶樹不宜移栽,故大多采用茶籽直播種茶。
但是,也如《茶經》所說,中國古人只是認為茶樹“植而罕茂”,并不認為茶樹不可移植。可是,道學者們為了把“從一”思想也貫穿在婚禮之中,就把當時種茶采取直播的習慣說為“不可移植”,并在眾多的婚禮用品中,把茶葉列為必不可少的首要禮物,以致使茶獲得象征或代表整個婚禮的含義了。如今中國許多農村仍把訂婚、結婚稱為“受茶”、“吃茶”,把訂婚的定金稱為“茶金”,把彩禮稱為“茶禮”等等,即是中國舊時婚禮的遺跡。